韩联社首尔12月17日电 2011年开始,中小学每学期学习的科目数量将减少,特殊科目可以在一学期或者一学年内集中学习。
共同教育课程也由目前的10年(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一年级)缩减至9年(小学一年级至中学三年级),高中三年都转换为选择课程,已经细分化的课程也将进行整合、缩减。
教育科学技术部17日发表了以上述内容为主要内容的《2009教育课程修订案(以下简称修订案)》。
修订案将被分阶段适用,其适用时间分别为2011年(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、中学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),2012年(小学三年级和四年级、初中二年级和高中二年级),2013年(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、初中三年级和高中三年级)。
修订案是指明学校教育方向的政策,所有小学、初高中都要按照此修订案安排教学科目和上课时间。
修订案规定,在小学和初中,目前为10个的国民共同基本科目(国语、道德、社会、数学、科学、实用、外国语、体育、音乐和美术),将被缩减为7个(国语、社会/道德、数学、科学/实用、外国语、体育和艺术)。
每星期授课1至1个小时的道德、音乐、美术和实用等科目,不像目前分每学期、每星期授课,而是集中在特定学期集中授课。
高中则在目前的人文社会(国语、道德、社会),科学技术(数学、科学、技术和家庭),艺体能(体育、音乐、美术),外国语(英语、第二外国语),教养(汉文、教养)等5个领域,缩编成基础(国语、英语和数学),探究(社会和科学),艺体能(体育和艺术),生活教养(技术家庭、第二外国语、汉文和教养)等4个领域。
教科部解释说,中小学授课科目和领域被缩减,同时如果实施集中学习制度,小学高年级学生一个学期内学习的科目数量小学将由10个缩减为7个,中学将由13个缩减为8个。
“国民共同基本教育课程”将被缩减1年,其名称将有所变化,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将被称为“共同教育课程”,高中三年将全部是选择课程。(完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