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传媒新闻报道,新加坡斯坦菲学院和新加坡商学院起诉消费者协会和职总英康保险,擅自中止它们的消协教育认证资格,导致名誉受损,要求赔偿1000万元。
在消协的教育认证计划下,私校招收海外学生时,必须向职总英康保险购买保险,或把相等于学费的款项,存在两家受委托的银行。如果私校破产,至少学生的学费有保障。诉方律师说,消协在2006年10月电邮职总英康,说有传闻指两家私校可能会申请破产。
诉方指职总英康根据这个消息,停止让两家私校使用网上申请保险的服务。诉方也指消协,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,让诉方有机会做出解释之前,就中止了消协教育认证资格,使两家学校在海内外蒙受名誉损失。诉方将传召专家,证实从2006年11月到2010年,预计蒙受的损失介于990万到1700万元。
根据起诉方的开堂呈词,在2006年11月到2007年2月,有多名学生要求退出课程和退款,总款项超过28万2000元。不过代表律师在庭上告诉法官,这个数字需要修正,应该比原本的数目少超过一半。
不过诉方承认,当时在斯坦菲集团下的新加坡斯坦菲学院和新加坡商学院,有长达五到六个月的时间,没有申请保险,其中有479名学生的学费不受保,但是移民关卡局却批出学生准证给这400多名学生。诉方说,如果政府机构也会这样,更何况是他的当事集团。案件将在星期一续审。
